滨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管理制度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职工住房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轮候发放原则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网上申请、轮候办理制度。符合条件的职工通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或各网点提交贷款申请,并按照贷款申请时间的先后来确定轮候顺序。

轮候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①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②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且无欠缴或缓缴;③无未偿还公积金贷款;④征信良好;⑤符合其他规定的资格条件。

轮候方式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原则上每月一次)发布贷款轮候发放名单。符合条件且轮候顺序靠前的职工可按照要求提交贷款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

轮候时间

贷款轮候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如轮候时间超过6个月,职工可重新提交贷款申请,重新排队轮候。逾期未提交贷款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轮候资格。

轮候顺序调整

职工在轮候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轮候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①公积金账户余额变动;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③其他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定的情形。


市中心各科室、各管理部:

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平稳运行,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管理制度。中心将出台配套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现将《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4日

附件: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管理制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是指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根据资金供需情况,轮候发放贷款。通过限制贷款发放总额度,适当控制贷款发放数量,以确保住房公积金有足够的后备资金保障。

一、根据资金供需情况,启动公积金贷款轮候制度。

二、贷款轮候发放顺序按受托银行人员录入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以信息管理系统中预抵押/抵押登记录入的时间为准),避免人为干预,以确保轮候制度的公开透明。

三、贷款轮候发放实行期房贷款、二手房贷款分别编号、区别轮候。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