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公积金贷款计划继续执行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继续执行公积金贷款计划,通过优化贷款政策、完善使用范围、加强管理服务等措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

对“商转公”贷款进行贴息

为支持住房消费,减轻购房者负担,通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商转公”贷款人给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贴息金额按照贷款本金月供额的20%计算,每月贴息金额不超过1000元。

“商转公”贷款贴息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贴息的借款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已使用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尚未结清贷款本息;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转公贷款本息;贷款发放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及以后。

贴息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通过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或办事大厅提交贴息申请。申请时需提供身份证明、贷款合同、还贷记录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贴息资金将直接划入借款人还款账户。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

通知还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房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45万元,二套房最高额度由20万元调整至25万元。同时,调整了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房利率下调0.15%,二套房利率下调0.10%。

优化公积金贷款流程

为提升服务效率,通知优化了公积金贷款流程。简化贷款申请资料,实行贷款告知承诺制,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同时,加强与银行合作,实现公积金贷款线上申请、审批、发放全流程办理。


镇公积金﹝2018﹞8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平稳有序运行,促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 自2018年11月1日起继续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控制及“商转公”贷款贴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每月资金归集、使用等综合因素制定每月放贷规模,实行总量计划控制。

二、以受理先后顺序进行轮候,每月放贷量控制在计划规模内。

三、对符合“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按照当期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当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差额给予贴息。

四、对于已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的职工,一年期满后,应携带相关材料至原商业贷款银行再次申请“商转公”贷款贴息。

五、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参照执行。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