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新标准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答:调整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60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100元。

答:调整标准的目的是根据医疗费用增长、保障水平提高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优化医疗保险筹资机制,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为前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000元/年。

答:不会。调整标准仅涉及筹资标准,不影响医保报销待遇和相关福利政策。

答:新标准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单位代扣代缴方式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过指定银行或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渠道缴纳。

答:可申请缓缴或分期缴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分期缴费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规定详见相关政策文件。


锡人社发〔2018〕25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根据居民医保基金的实际运行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区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调整通知如下:

筹资标准中的财政补助部分,所有参保居民统一上调至每人每年570元。

筹资标准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在校学生(大学生除外)和市区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简称学生少儿)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在校大学生调整为每人每年150元;市区户籍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年居民调整为每人每年430元;市区户籍的其他居民调整为每人每年510元。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9年度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自2018年10月10日起开始)。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 锡 市 财 政 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