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郑州户籍购房新规解读

根据《关于非郑州户籍家庭使用社保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购买住宅的通知》,非郑州户籍家庭在郑州市购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在郑州市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或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且近一个月在郑州缴纳。

2. 首次购买商品住宅。

3. 拥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还款能力。

社保缴纳要求

非郑州户籍家庭需连续缴纳满6个月社保,且近一个月在郑州市缴纳。社保缴纳单位包括:郑州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需提供近期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且近一个月在郑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在税务机关开具。

首次购房要求

非郑州户籍家庭在郑州市只能首次购买商品住宅。若名下已有郑州商品住宅,则不能再使用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郑州市购房。

还款能力要求

非郑州户籍家庭在郑州市购房需具备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并具备还款能力。贷款机构将根据借款人的收入、负债、资产等情况评估其还款能力。

注意事项

1. 非郑州户籍家庭需提前准备好社保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2. 购买商品住宅时,需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 本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内容,凡是属于补缴社保或个税证明的非郑州户籍家庭,补缴日期在3月17日之后的,将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记者发现,对于3月17日(含当天)前已经完成补缴材料的非郑州户籍居民家庭,并未列入限购范围。

郑州房管局2016年12月22日发布的有关限购升级政策实施细则显示,非郑州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需要提供近3年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才具备购房资格。

在郑务工者张先生看了通知之后说:“那就是说,我现在再补办个税或者社保证明,即使能够达到标准,也不能买房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