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医院变更指南

医保定点医院变更流程因地区和参保类型而异,具体步骤如下:

**1. 了解变更政策**

参保人应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变更政策,了解变更时间、条件和所需材料。

**2. 提交变更申请**

参保人需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医保卡等必要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3. 审核和批准**

医保经办机构会审核申请材料,如符合条件,将批准变更并通知参保人。

**4. 生效时间**

医保定点医院变更一般在申请批准后生效,具体时间取决于各地规定。

**常见问题解答:**

变更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医保卡?

一般不需要,原有医保卡仍可使用,但需携带变更证明到定点医院激活。

变更后多久可以到新定点医院就医?

变更生效后,参保人即可到新定点医院就医,但需提前激活医保卡。

变更时需要注意什么?

选择一家方便就医、服务质量好的定点医院,并确保医院有参保人所需的医疗服务。

变更后旧定点医院内的余额怎么办?

原定点医院内的余额一般会在变更生效后转入新定点医院。


以北京为例,参保人员选择的定点医院满一年后可以变更,每年5月份由本人(或委托人)向本单位提交变更申请,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相关知识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一、A类定点医疗机构

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年终考核各项指标排列在前的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为A类,采取以医疗机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为主,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重点帮助和扶持,并在政策上予以倾斜的管理办法。

(一) 对A类定点医疗机构的要求

1、严格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

2、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及培训;

3、建立规范的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机制,在申报医疗费用前要进行自查,严格把关;

4、自觉控制医疗费用支出,按季度对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单病种费用、住院次均费用、药品费用占住院总费用比例、自费比例进行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控制费用具体措施,并上报市医保中心;

5、积极配合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做好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二、B类定点医疗机构

除A类外,其余定点医疗机构均被确定为B类定点医疗机构,保持原有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管理规范、费用控制较好的定点医疗机构逐步改变审核方式,变普查为抽查;对日常考核各项指标排名较后、各项费用指标较高、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较差的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为管理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定点医疗机构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意识,主动配合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工作,自觉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