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理赔不包括哪些

意外险理赔不包括以下情形:

故意行为

被保险人因故意行为导致的事故,如自残、自杀等。

战争或暴乱

由于战争、暴乱、恐怖袭击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核辐射或核爆炸

因核辐射或核爆炸导致的伤害或损失。

职业病或工伤

因职业病或工伤导致的伤害或损失。

既往疾病复发

被保险人患有既往疾病,因意外导致该疾病复发或恶化的损失。

酒后或吸毒后的行为

被保险人在酒后或吸毒后发生的意外事故。

自驾赛事或危险性活动

被保险人参加自驾赛事或危险性活动,如赛车、登山等。


意外险的理赔不包括以下几点: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虐或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保险人斗殴、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因接受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或因药物过敏所致;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跳伞、攀岩高风险运动;

(7)被保险人产前产后检查、怀孕、流产、分娩治疗不孕不育症、人工受孕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症;

(8)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9)其他: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0)被保险人发生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