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理赔不包括哪些
意外险理赔不包括以下情形:
故意行为
被保险人因故意行为导致的事故,如自残、自杀等。
战争或暴乱
由于战争、暴乱、恐怖袭击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核辐射或核爆炸
因核辐射或核爆炸导致的伤害或损失。
职业病或工伤
因职业病或工伤导致的伤害或损失。
既往疾病复发
被保险人患有既往疾病,因意外导致该疾病复发或恶化的损失。
酒后或吸毒后的行为
被保险人在酒后或吸毒后发生的意外事故。
自驾赛事或危险性活动
被保险人参加自驾赛事或危险性活动,如赛车、登山等。
意外险的理赔不包括以下几点: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虐或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保险人斗殴、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因接受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或因药物过敏所致;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跳伞、攀岩高风险运动;
(7)被保险人产前产后检查、怀孕、流产、分娩治疗不孕不育症、人工受孕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症;
(8)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9)其他: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0)被保险人发生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