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生活,广州市已调整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调整适用于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已缴满15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
二、调整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1215元,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三、调整时间
本次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四、领取方式
参保人员可通过银行代发、邮政代发或社会保障卡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等方式领取养老金。
五、具体发放时间
具体发放时间由各区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请参保人员留意相关通知。
六、政策疑问解答
1. 我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年,但未缴满15年,是否能领取调整后的养老金?
答:您需要先缴满15年养老保险费后,才能领取调整后的养老金。
2. 我已达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但还未办理退休手续,是否能领取调整后的养老金?
答:您需要先办理退休手续后,才能领取调整后的养老金。
3. 我领取的养老金是否会扣除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4. 我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多年,本次调整后是否需要重新申领养老金?
答:您无需重新申领养老金,调整后的养老金将自动计入您的养老金账户。
穗人社规字〔2019〕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9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221元;对于继续按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在其原来养老金基础上每月加发10元。
二、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增加的资金,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地方统筹准备金支付。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