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基本医疗保险

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1、哪些学生儿童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婴幼儿(不含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本市市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2、新生儿参保缴费有哪些规定?

出生28天以后的新生儿由家长持相关材料可随时在户籍所在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并按医保待遇享受期计算个人应缴纳医疗保险费,自缴费次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学生儿童可到哪里办理参保?

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和非公办幼儿园的少年儿童(含新生儿)到户籍所在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在校学生、公办幼儿园儿童由所在学校和幼儿园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城市案例:天津市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

本市2015年度学生儿童医保参保缴费已经开始,将一直持续到今年年底。据了解,2015年度学生儿童医保筹资标准为740元。其中个人缴费70元,政府财政补助670元。属于特殊困难身份的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的学生儿童,经所在学校、托幼机构认定,享受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

参保的待遇享受期为参保缴费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参加当年度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入托学生儿童,在参保缴费期内以学校为单位办理下一年度参保缴费的,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学生儿童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生育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联网报销: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医疗费用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一站式”联网报销结算。

垫付医药费报销:参保人员因故未能实现联网结算或到异地发生垫付医疗费用,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