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核疑难问题解答

针对成都地区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审核中的常见问题,现作出如下解答,供企业参考。

申报条件疑问

问:个体工商户是否符合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条件?

答:符合国家企业规模标准、未享受其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职工人数保持在一定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可申报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发放疑问

问: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实际发放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财政部门将于每年6月、12月分两次发放补贴,补贴发放到参保员工社会保障卡中。

审核流程疑问

问:岗位补贴审核时,对已申请过失业保障金的职工如何认定?

答:在补贴审核期内,申请过失业保障金的职工,其补贴发放标准按仍在岗职工标准发放,不计入在岗人数计算。

资料提交疑问

问:企业应提交哪些资料进行社会保险补贴申报?

答:企业应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参保人员信息、工资发放台账、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资料,具体资料清单详见申报指南。

其他疑问

问: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后,是否还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是的,企业仍需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是对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奖励性补贴,不影响企业应尽的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


成都天府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减少申请材料、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现就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和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本市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上年度毕业生和异地户籍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企业不需再提供《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二、补贴标准

(一)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小微企业为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所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补充)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二)岗位补贴标准。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连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满12个月后,按继续留用高校毕业生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小微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

三、补贴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12个月,岗位补贴为一次性补贴。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后需在参保后24个月内提出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申请。

四、所需资料

(一)《成都市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申请表》(可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首次申报时提供,如无变化再次申报不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