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生育津贴的相关政策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女性生育二胎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和生育保险缴费年限确定。

生育津贴的发放条件

女性生育二胎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1. 已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2个月;
2. 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

生育津贴一般由用人单位向职工一次性支付。职工也可以选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但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

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

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一般为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职工生育前12个月没有工资收入或收入较低,可以按照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

生育津贴的发放期限

生育津贴的发放期限一般为产假期间,即98天。如果职工因生育并发症延长产假,生育津贴的发放期限也可以相应延长。

生育津贴的税收优惠

生育津贴属于免税收入,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因此,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生育津贴的保障范围

生育津贴的保障范围包括生育医疗费用、产假期间的工资损失以及其他与生育相关的费用。具体保障范围由各地政策规定。


以某市为例:只要是符合计生政策都可以办领生育津贴,但第一胎办了独生证的话,可以享受多35天的带薪假期;第二胎仍可正常申报生育津贴。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所以女职工二胎与第一胎没有区别,可享受98天产假,生育津贴和生育保险都根据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持有当地“准生证”的,均可以享有生育津贴,但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

社保专家介绍,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