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江苏省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下:* 职工养老保险:7659元4335元5350元6321元6321元

## 缴费基数与个人实际收入的关系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实际收入挂钩,但二者并非完全相等。缴费基数通常低于个人实际收入,具体比例根据各地的规定而定。缴费基数主要用于计算社保缴费金额和享受社保待遇的标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每年都会进行调整,调整的依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物价指数变动情况* 工资增长水平* 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医疗费用增长情况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方式因地区而异,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按照职工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按照职工本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按照职工本年度协商工资确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可能会对个人产生一定的影响:* 缴费基数提高,社保缴费金额随之增加。* 缴费基数提高,将来享受的社保待遇也可能相应提高。* 缴费基数降低,社保缴费金额减少,但将来享受的社保待遇也可能相应降低。

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自己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登录当地社保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的社保缴费记录。* 拨打当地社保热线电话,人工查询。* 直接到当地社保局柜台查询。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84)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我市2016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我市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00元,下限为2628元。

二、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21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2元。

三、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

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办法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284号)和《关于做好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88号)规定,自2013年开始,我中心针对下列对象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一、发放对象

从2015届起,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高校、技工院校高级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和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的毕业生。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