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缴存职工:

结合我市房租市场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我市2019年度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为每月1000元、全年12000元。新的提取最高限额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缴存人工作所在地(县、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且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1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申请提取4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次提取至少间隔3个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