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问答

问:公益性岗位适用于哪些人群?

答:公益性岗位主要适用于具备以下条件的人群:登记失业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孤寡老人、残疾人、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

岗位分配原则

问:公益性岗位是如何分配的?

答:公益性岗位的分配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相关信息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官方网站和公共场所公开发布。

岗位职责

问:公益性岗位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社区服务、环境卫生、公共事业、社会管理、文化教育等与公共服务相关的公益性工作,包括社区环境整治、公共设施维护、社区服务管理等。

工资福利

问: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如何?

答: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享受基本社会保险待遇,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培训。

岗位管理

问:公益性岗位如何进行管理?

答: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各用人单位负责岗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可根据岗位需求和能力考核结果,推荐参加社会招聘或转为正式编制公务员。


珠人社〔2019〕27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8日

珠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特定群体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珠府函〔2017〕34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开发或者政府政策扶持,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以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为主的各类就业岗位。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开发、单位管理”的原则,按照“政府因需设岗、劳动者自主选岗、单位以岗定人”的方式进行,建立岗位援助、实名服务、动态监管的长效机制。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的政策制定、统筹管理,指导市本级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下同)负责具体组织本区内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的经费预算审批、资金审核拨付和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国资部门负责监管下属国有企业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市、区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