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办理城镇医疗保险须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办理材料

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参保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银行卡。

参保方式

城镇医疗保险可以以个人或单位方式参保。个人参保需符合参保地社保规定,单位参保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

缴费方式

城镇医疗保险采取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相结合的方式。个人缴费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缴费基数

城镇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在参保地社保局规定的范围内,由个人或单位自行选择。

缴费周期

城镇医疗保险缴费周期为每月或每年。个人参保缴费时间灵活,单位参保缴费时间以用人单位规定为准。

保障范围

城镇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医疗、急诊医疗、生育医疗等,具体保障项目和报销比例根据参保地社保规定执行。


当然了,不同的城市,对于城镇医疗保险办理所需要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是不一样的,以兰州为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使用范围和对象主要包括四类:首先是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的非从业人员;其次是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包括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无业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无收入的孤寡老人、孤儿等。第三是兰州市区域内的全日制在校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的学生。

与此同时,户口在农村,但常年随父母在我市城镇上学的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证明)也可自愿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

相关问题

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辖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人员均由用人单位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新设立的单位或新从业人员须在领取营业执照或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发生分设、合并、破产或被撤销以及增加或减少在职职工时,须在1个月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变更登记手续。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如何认定?

答: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

(1)职工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

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现行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统计口径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2)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超过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和核定个人帐户的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和计入个人帐户的工资基数。

(3)私营企业在职职工的缴费基数,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照税务部门上一年度规定的私营企业计税工资标准或上一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4)新建单位职工、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从就业和再就业后领取工资之月起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当年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第二年按上年本人实际发生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5)凡与企业保留劳动关系的停薪留职、外借、外聘等人员,均由企业负责为其办理缴费手续,并按时足额为其缴费。缴费基数可按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6)对转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企下岗职工,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给下岗职工缴纳单位和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

(7)企业领导的一次性兑现奖是工资总额的构成部分,按12个月平均数计入个人缴费基数。

(8)实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人员,按其上一年度兑现的年薪收入的12个月平均数作为个人缴费基数。

(9)职工自退休次月起,本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