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怎么交?

条件:

一、灵活就业人员

1、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灵活就业的深户人员

2、本市户籍到市外就业的人员。

二、非从业居民

1、年满18周岁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在学校就读,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深户无业人员;

2、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低收入居民;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未在国内其他异地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障的深户人员。

申请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之一的存折或银行卡(均为验原件收复印件);

2、制作社会保障卡的数码照相回执;

3、属于一次性缴纳18年医疗保险费的,若迁入深圳前原户籍属于农村户口的,还需提供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若迁入深圳前原户籍属于城镇非农村户口的,还需提供原户籍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状况证明。

4、属于自谋职业残疾人员和非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残疾人员,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5、属于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低收入居民的,还需提供户口本、《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救助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程序:

1、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深圳市首次申请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

2、附上申请材料;

3、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

4、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未参加医疗保险的18周岁以上居民的,应当持户口簿、《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边缘救助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向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审查。经审查同意的,由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统一到社保部门办理有关参保手续。

申请受理机关: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市福田、罗湖、南山办公地址:福田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3楼;罗湖分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11楼;南山分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24号(原南山法院),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