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携带身份证、公积金账户信息等材料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 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根据工作人员指引,核实个人信息和补缴金额。

4. 缴纳补缴金额至指定银行账户。

5. 补缴成功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将得到更新。

**1. 可以补缴哪些时间段的公积金?**

可以补缴离职前未缴纳的公积金,时间段不受限制。

**2. 补缴公积金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

是的,补缴部分同样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税收优惠。

**3. 补缴公积金后多久可以提取?**

补缴部分公积金的提取时间与正常缴纳部分相同,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后方可提取。

**4. 补缴公积金是否需要单位配合?**

不需要,个人可以自行办理补缴,无需单位配合。

**5. 补缴公积金后是否可以用于购房贷款?**

补缴部分公积金满足一定条件后,同样可以用于抵充贷款首付或月供。


(一)补缴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以下简称《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以下简称《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补缴书》、《补缴清册》填写说明

(1)《补缴书》为一式两联无碳复写凭证,第一联管理部留存作为记账凭证,第二联作为单位存根备查。

(2)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既有财政统发又有单位自筹的,需将财政统发部分和单位自筹部分分别填制《补缴书》和《补缴清册》。

(3)单位对集中封存库内的个人进行补缴,填制《补缴书》,在“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按补缴单位名称填写,《补缴清册》列示个人明细。

(4)职工个人对在集中封存库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补缴,补缴人填写《补缴书》,在“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填写补缴人姓名和个人登记号。

(5)《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三)补缴的程序

1、单位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补缴书》、《补缴清册》及与《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补缴,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补缴书》、《补缴清册》、转账支票。

3、补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补缴清册》、补缴说明、转账支票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4、若出现支票金额与《补缴书》金额不一致的情况,管理部接柜人员还需打印《暂存款凭证》一式两份,此时机制《补缴书》下方注有“该《补缴书》与《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共同构成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字样。管理部接柜人员盖章后,一份与机制《补缴书》一同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机制《补缴书》、《补缴清册》、补缴说明、转账支票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四)、市级财政统发方式补缴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1、单位将补缴人员信息填制《补缴清册》,并在指定时间报到管理部。

2、管理部接柜人员及时将《补缴清册》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3、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定期汇总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将数据发送财政。

4、财政核对后将资金汇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

5、管理中心会计处按照财政提供的单位明细,为各单位作补缴分配。

6、管理部打印《补缴书》一式两份,一份盖章后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单位填制的《补缴清册》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五)采用其他缴款方式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比照汇缴相应缴款方式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