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享有的、在保险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的经济利益。简单来说,就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为保险标的的受损或灭失而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可保利益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可保利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经济利益存在、经济利益真实、经济利益合法。

什么财产不能成为保险标的?

一般情况下,下列财产不能成为保险标的:不法所得、不道德的财产、违反公共利益的财产、无形资产等。

可保利益的转移如何影响保险合同?

可保利益的转移一般会导致保险合同的解除。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转移给他人,则原有的保险合同将自动解除。

保险利益和保险价值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保险利益是保险标的本身所具有的经济价值,而保险价值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赔偿金额的上限。保险价值不能超过保险利益,否则属于超额保险。

过量保险和不足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过量保险是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利益的情况,此时投保人可以获得过高的赔偿金,属于无效保险。不足保险是指保险价值低于保险利益的情况,此时投保人无法得到足额的赔偿。

如何避免保险利益冲突?

为了避免保险利益冲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投保人与受益人无利害关系、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利益的分配方式、指定专人管理保险标的等。


什么叫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通常投保人会因为保险标的的损害或者丧失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因为保险标的的保全而获得收益。

只有当保险利益是法律上认可的,经济上的,确定的而不是预期的利益时,保险利益才能成立。一般来说,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存在,这时才能补偿损失;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存在,用来防止道德风险。

以寿险为例,投保人对自身及其配偶具有无限的可保权益,在一些国家地区,投保人与受保人如有血缘关系,也可构成可保权益。另外,债权人对未还清贷款的债务人也具有可保权益。

其成立条件是: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上有价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1、具备法律上承认并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2、具备可以用货币计算和估价的利益。

3、必须是经济上已经确认或能够确认的利益。而保险利益原则是投保时必须遵守的原则,即保险合同的有效成立,必须建立在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基础上。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