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洛替尼等十六种药品纳入大病保险?

是的,湖南省发布通知,将尼洛替尼等十六种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哪些患者可以享受该项福利?

患有慢性髓系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缺铁性贫血等疾病,且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患者可以享受该项福利。

如何申请大病保险报销?

患者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如医保卡、诊断证明、发票等)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大病保险报销。

报销比例是多少?

纳入大病保险的特殊药品,按规定比例报销,报销比例各地区略有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报销范围包括哪些?

报销范围包括纳入大病保险药品的购买费用,不包括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等其他费用。

药品报销清单在哪里查询?

药品报销清单可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官方网站查询。

新政策何时生效?

新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起生效。


为切实减轻参保(合)大病、罕见病患者使用高值药品(以下简称特药)费用负担,根据《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5〕92号)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基本保障、渐进稳妥、部门联动的原则,经专家评审、价格谈判、结果公示等程序,现将“尼洛替尼”等16种特药纳入湖南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见附件)。参保人员在定点机构购买上述药品,以及异地发生符合报销规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

湖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湖南省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将代表全省大病保险支付方,根据特药谈判结果和其他管理要求,及时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省级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经办部门将制定特药限定支付范围、支付限额、基金支付比例等待遇政策,明确定点供药、资格审核、药品使用和费用核报等经办操作规程,并通知全省经办机构执行。各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确保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特药费用按时结算。

本通知自2016年 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