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手续

要提取公积金,需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公积金卡、提取申请表。具体手续如下:

  1. 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指定的办理机构。
  2. 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 提交身份证、公积金卡和提取申请表等材料。
  4.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受理申请。
  5. 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指定的办理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批并通知提取结果。
  6. 提取成功后,资金会转入公积金卡或指定银行账户。

常见问题

Q: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用途有哪些?

符合提取条件的用途包括: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支付房租;重病、大额医疗费用;失业或长期患病、失去劳动能力,基本生活困难;出国留学。

Q:提取公积金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需要5-10个工作日,但具体时间因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而异。

Q:提取公积金有哪些限制?

公积金提取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如连续缴存一定时间、满足特定用途等。提取时,个人账户余额不能全部提取,需保留一定比例的余额。

Q:提取公积金后还能继续缴存吗?

提取公积金后,可以继续缴存。但提取部分不再享受公积金增值收益。

Q:提取公积金时需要缴纳手续费吗?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缴纳手续费。但部分地区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收取一定手续费,具体费用以当地规定为准。


城市案例:厦门公积金提取手续

1、职工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的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该表单不支持打印,需现场领取);

2、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提交工作单位核实,并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确认;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入托管户的,职工持规定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提出申请;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5、职工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自动转账至同名银行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职工本市同名银行卡,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办理逐月提取的额外流程

职工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应持规定的材料到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受托银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托银行与申请人当场签订委托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