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关于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划拨长期护理保险费的通告

为什么要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划拨长期护理保险费?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划拨长期护理保险费,有利于统筹解决参保职工长期失能后所需的照护费用,减轻参保职工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划拨的比例是多少?

从2023年1月1日起,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划拨长期护理保险费的比例为2%。划拨比例低于全国规定的3%,减轻了职工个人的划拨负担,体现了对职工权益的保障。

划拨的范围是哪些?

划拨范围为在临沂市参保的全体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均需划拨。

划拨的资金如何使用?

划拨的长期护理保险费将专项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长期失能状态后的照护费用,包括居家照护、机构照护、社区照护等。通过提供必要的照护服务,减轻失能人员及其家庭的照护负担。

划拨后影响个人医疗账户吗?

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划拨长期护理保险费后,职工个人医疗账户的结余金额将相应减少。但划拨的费用将专项用于长期护理保障,保障职工长期失能后的照护需求。

如何查询划拨情况?

职工可通过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沂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等渠道查询划拨情况。


广大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按照《关于印发<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医保发﹝2020﹞21号)要求,全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2020年度扣费工作公告如下: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通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等渠道按年度筹集。筹资标准暂定每人每年 10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每人每年55元划拨,同级财政补助(含福彩公益金)每人每年15元,个人承担30元(由经办机构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中一次性划拨;没有个人账户资金的,由个人缴纳)。

2020年度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从5月份职工个人账户(含退休职工)中一次性代扣代缴,全部纳入我市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因此,5月份的职工个人医疗账户拨付金额将比4月份减少30元,6月份恢复正常。以后每年度将从职工个人账户中代扣一次。职工个人账户资金不足30元或没有个人账户资金的,参加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由个人单独另行缴费。

市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市直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账户的划拨,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县区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账户的划拨。

特此通告。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