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效率,优化服务流程,现对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提取方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西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也可持相关资料到市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办理。具体材料要求,详见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

申请材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职工身份证、公积金卡(或打印对账单)、提取原因证明材料(购房相关资料、租赁合同等)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具体材料详见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受理时限

职工在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经管理部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持材料到管理部办理的,管理部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提取金额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提取时还应考虑剩余还贷本金和贷款期数等因素,避免影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

办理费用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缴纳办理费用。管理部对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申请,应及时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办理。


西安住房公积金新版业务系统将于2019年4月4日正式上线运行。为便于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提取业务,现就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关调整事项明确如下:

一、取消前置银行卡签约流程

取消前置银行卡签约流程,职工只需持有中心委托的17家银行一类借记卡和相应的提取资料就可以办理提取业务。中心委托银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做过签约的职工可以直接选择原有银行卡提取公积金。

二、提取全部业务银行办理

出境定居提取、职工在职去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以前需要在中心下设机构才能办理,新系统后,办理此类业务的职工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就近在中心委托的116家银行网点或办事大厅办理(具体网点请查阅中心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