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进一步简化

根据《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手续进行进一步简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贷款申请资料简化

贷款申请人提交以下资料即可申请贷款: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的不需提供)、收入证明、婚姻证明(离异或者丧偶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房产证(已购房的提供)

三、告知承诺制

贷款申请人在贷款合同中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告知承诺书》,即视为已知悉贷款相关政策、规定、风险等事项,无需逐项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知情告知书》等告知材料。

四、简化抵押登记手续

已办理抵押登记的贷款,贷款申请人在房产证上签署抵押变更注销申请时,无需提供原《抵押变更新注销登记申请书》等材料。

五、优化贷款还款方式

贷款申请人可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一次还本付息等多种还款方式,还款周期最长不超过30年。

六、简化贷款变更手续

贷款申请人申请贷款展期、变更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业务时,可在贷款经办银行提交申请,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由经办银行办理相关手续,无需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关于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广大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住房公积金行业“放管服”改革,按照审批更简、服务更优的要求,根据建金[2015]239号《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测算其月收入情况的,可以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但仍需提供个人近期不低于三个月的工资收入对账单。

二、二手房贷款不再需要职工提供所购房屋的评估资料,所贷资金依据房屋交易的增值税发票金额确定。特殊情况下确需评估的,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部门约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