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人员范围

调整的养老金适用于所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包括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和2015年1月1日后退休的两类人员。

调整比例

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调整比例为2014年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2015年1月1日后退休的,调整比例为2015年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

领取时间

养老金调整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达到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新的养老金标准从退休之月起享受。

调整依据

养老金调整依据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前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493元,据此调整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调整方式

养老金调整采取一次性调整的方式,由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调整比例和个人退休前工资等因素计算调整金额,并一次性发放。

影响因素

养老金调整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包括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物价水平等。2015年,受经济增速放缓和物价上涨影响,养老金调整幅度相对低。


2015养老金上调方案

2015年我国将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同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上调,迎来“十一连增”。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预计将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

据测算,到2014年底,经过“十连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明显提高,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长了2倍多,最高的为北京市,已超过3000元。连续较大幅度调整基本养老金,对改善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近几年经济增速放缓、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压力增大的情况下,仍然连续较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力地改善了民生。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不仅远远跑赢了CPI,也跑赢了GDP。

案例1:广东2015养老金上调方案

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按国家文件要求确定倾斜人群。具体的调整办法如下:

(一)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额计发。

2.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二)倾斜调整。

1.对2015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三)离休人员调整。

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所在市已经采取加发生活补贴方式将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拉平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按相关规定冲减生活补贴。所在市已经建立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离休费同步增长机制,不再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企业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按机关离休费调整办法执行。

相关链接:2015年广东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

案例2:江苏2015养老金上调方案

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

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如退休人员张某,75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60+(35×3)+(3500×3.5%)+60=3847.5元,增加347.5元。

又如退休人员李某,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60+(35×3)+(2400×3.5%)+40=2649元,增加249元。

相关链接:江苏2015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