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医保报销比例简介

根据铁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铁路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90%
  •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80%
  • 特殊疾病治疗费报销比例:重大疾病治疗费报销比例可提高至90%
  • 其他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其他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铁路医保报销流程

铁路职工报销医疗费用的流程如下:

  1. 持医疗凭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 出院后或就诊后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3.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材料并支付报销费用

铁路医保报销材料

铁路职工报销医疗费用的材料包括:

  • 医疗保险手册
  • 医疗费用清单
  • 发票
  • 诊断证明
  • 病历摘要
  • 其他相关材料

铁路医保报销特殊疾病治疗费

铁路职工患有重大疾病的,可以报销特殊疾病治疗费。特殊疾病包括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报销比例可提高至90%。

铁路医保报销常见问题

铁路职工在报销医疗费用时经常遇到的问题包括:

  • 哪些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 报销比例是多少?
  • 报销材料有哪些?
  • 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1、郑州铁路局所属单位的参保职工及家属均属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一个医保年度内(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住院,个人需先支付住院起付标准630元,然后才能进入医保报销范围。起付标准630元需自费。参保人员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为315元,但是15日内因同一疾病再次住院,按一次费用结算(即无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年最高支付限额为。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费用进入大病统筹,大病保险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3万元。

2、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和自费项目均不报销,甲类项目按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家属60%报销,乙类项目先自负一定比例后再按上面比例报销,每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最高限额3.6万元,超出3.6万元后进入大病,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90%,每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3万元。

3、医保用药范围分甲、乙两类:甲类药物是指临床用药效果肯定,价格低廉的药品;乙类药品是指临床选择应用,效果肯定,价格相对较高,要求一定适应症的药品。

4、医保诊疗项目范围和服务设施标准分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甲类、乙类)、自费项目两类。基本医疗保险项目按医保规定报销,自费项目不报销。

5、住院期间应遵守住院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能私自离院;参保人员出院时只准带与住院治疗主要疾病有关的继续治疗药品,不准带针剂,带药种类一般不超过3种,特殊情况下,(指出院时病情较入院时无好转或加重)不超过5种,出院带药量不超过1周量。

【相关政策】

根据《武汉铁路局新型职工家属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家属医疗保险基金专款专用,并实行专户管理。家属医疗保险水平要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家属个人的负担能力相适应。根据基金收支情况,经路局批准可适当调整单位和家属的缴费数额及报销比例。

家属在门诊就医的自付费用,家属医疗保险不予补助。

家属住院时,首先享受其参加的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补助,剩余部分在路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费用,由家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

经社保机构证明当地未启动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参保家属,其住院报销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限额按路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执行,住院补助标准为:

1、在路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家属医疗基金支付70%;

2、经路局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在路局定点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家属医疗基金支付60%。

参加家属大额医疗保险的人员,其超过路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内自付费用,按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补助办法办理。

参加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我局参保家属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当地医保部门因故不予报销时,路局家属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家属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及结算年度与路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同。

家属住院治疗结束后,由职工向单位医保工作人员提供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单原件、住院结算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或复印件等,由单位医保工作人员定期到路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本办法实施时,已参加家属和达到参保条件的家属按本办法执行,家属参保后应连续参保,直至不符合家属条件为止,期间中断的不得再参保。原按规定参保未参保的家属,不得按本法参保。

家属医疗保险基金属共济性质,该费用一旦上缴,无论家属是否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当家属失去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条件时,单位及个人缴费均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