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标准扩大范围

黑龙江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通知中明确提出,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并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涵盖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农民工等群体。

提高保障力度

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有效提高了失业人员的保障力度,使他们能够获得更加充足的经济支持,减轻失业带来的经济负担,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

促进就业稳定

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利于促进就业稳定,减少失业率,保持社会稳定和谐。充分的保障措施可以缓解失业人员的焦虑情绪,让他们安心寻求新的工作机会。

加大财政投入

为了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政策,黑龙江省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为失业人员提供充分的保障。财政支持将保证失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优化服务流程

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同时,黑龙江省还优化了失业保险服务流程,简化申领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失业人员能够更加便捷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多措并举保障民生

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只是黑龙江省保障民生的一项举措。省政府还通过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措施,多管齐下保障民生福祉。


黑人社规<2018>19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决定从2018年11月1日起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

(一)哈尔滨市区(不含双城区)、大庆市区、大庆石油管理局调整为1344元/月。

(二)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绥化(含北林区)、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市区,绥芬河市、海伦市、拜泉县、青冈县调整为1160元/月。

(三)黑河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市双城区,及其他县(市)调整为1015元/月。

二、调整后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调整后,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依据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