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费医保可以报销吗?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医保〔2001〕170号),经过调研和反复听取专家意见,现将调整后的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和可单独收费的手术仪器设备、医疗器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诊疗项目

(一)不予支付项目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对非临床诊疗必需的项目不予支付;对本市目前基本不开展且内涵不清及临床有效性尚需进一步验证等项目暂不予支付。

(二)限指征支付项目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对部分临床诊疗必需、疗效确定,但需合理控制的项目,限指征支付。参保人员在限定指征内使用该类项目发生的费用可以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关于可单独收费的仪器设备和医疗器械

(一)《关于规范和调整本市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沪价费〔2010〕002号)中规定的可另收费的仪器设备和医疗器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办法。

(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已发文明确支付办法的仪器设备和医疗器械继续按已公布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