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服务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制定本通知。

贷款申请

符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职工,可以向其所在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职工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资料。

贷款额度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按照职工月缴存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职工家庭成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和购买住房的成交总价。具体贷款额度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工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贷款利率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贷款利率根据职工缴存时间、个人信用情况和还款方式等因素确定,具体利率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具体贷款期限由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和还款能力选择,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确定。

还款方式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供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还款方式。职工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还款方式,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确定。

贷款手续费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取贷款手续费。贷款手续费按照贷款额的0.5%-1%收取,具体费率由各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简化申请材料

简化后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购房证明材料(见附件1)。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能够通过征信等相关渠道获取信息,或者售房单位能够统一出具证明材料的,借款申请人不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时能够现场签署的材料,借款申请人不需提前准备。

二、提高办理效率

(一)准备申请材料。借款申请人可登陆资金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zzz.gov.cn),进入“下载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下载”栏目,根据材料清单下载并准备申请材料。

(二)提交申请材料。购买存量房屋(即二手房)的,实行直客式贷款办理模式。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和房屋出卖人到直客式银行经办网点(见附件2)提交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银行经办网点予以受理并现场反馈初审结果。

购买其他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可选择直客式贷款办理模式,也可委托在资金中心备案的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三)个人贷款审批。经办银行受理个人贷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借款申请人(不含借款申请人补充申请材料的时间)。

(四)办理担保手续。准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根据申请贷款时选择的担保方式到有关部门办理担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