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50养老保险政策

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办理“4050”人员养老保险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申请者可以是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单亲家庭的,或者女满40岁、男满50岁失业、下岗人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等。

日前,山东省济南市社保局将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基数进行了规范,自2015年1月1日起,无雇佣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统一按照济南市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据济南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南市原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上限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60%,而新规定将上限降低至100%、下限为60%不变,参保人可在此区间内灵活选择。这样做不仅可以保障低收入灵活就业者的权益,同样可以规范部分有雇佣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城镇养老保险首次缴费

申办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或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已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首次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复印件;

3、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同时签订《授权书(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

4、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另需携带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5、本市居民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另需携带:①结婚证书复印件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②本市居民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