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受理社会保险参保补缴争议公告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规范社会保险参保补缴工作,经孝感市政府同意,现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孝感市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险参保补缴争议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参保的参保补缴申请、参保信息变更后的参保补缴申请、非本人意愿参保的参保补缴申请等。

二、已受理的社会保险参保补缴争议申请,按照原政策规定处理。

三、已出具行政处理决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问答

哪些情形不再受理社会保险参保补缴?

即日起,孝感市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险参保补缴争议申请,包括未及时参保、参保信息变更后、非本人意愿参保等情况。

已受理的参保补缴争议申请如何处理?

已受理的参保补缴争议申请,将按照原政策规定处理。

对已出具行政处理决定的影响?

已出具行政处理决定的,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不受本公告影响。

本公告的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何避免因参保补缴引发争议?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应及时了解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避免因参保补缴引发争议。

如果对本公告有异议怎么办?

如对本公告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反映,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


孝感市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为贯彻执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保险补缴有关劳动争议问题的处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自2020年7月1日起,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不再受理社会保险补缴有关劳动争议。

2、 仲裁委继续受理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争议,当事人仲裁请求事项中需要明确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存续的具体起止时间。

3、 仲裁委严格审查证实劳动关系实际履行状态的相应原始证据,审慎确认劳动关系,不能仅依据当事人陈述、承认或者事后制作的材料作出裁决,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

4、 当事双方对劳动关系存续事实无争议的,仲裁委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拒不提供的,可以驳回申请人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