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

《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3年2月至12月,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对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已享受的待遇水平和待遇计算基数等不作调整。在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政策期间,对因疫情困难暂时无法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经办机构可按规定实行社会保险费缓缴。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公积金通知》)明确自2023年3月1日起,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上限,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上限维持不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期间,对职工和单位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需补缴或退还。

降低缴费费率和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意义

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和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助于为企业减负,激发市场活力,稳预期、提信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降低养老、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生产经营活力。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保障企业用工稳定。降低个人缴费部分,增加居民收入,提振消费信心。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企业和职工缴存成本,减轻住房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如何理解阶段性

《通知》和《公积金通知》明确的政策都是阶段性调整,预计将于2023年底到期,各地区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阶段性政策,到期后,按确定程序执行有关规定。

哪些企业可享受政策优惠

《通知》和《公积金通知》政策适用于所有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按照规定申请享受社保费缓缴政策。

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与之前政策的衔接

此次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是2023年延续实施的一项阶段性政策。2022年,为应对疫情影响,国家出台了多项社保费减免缓缴政策,对企业和个人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支持。此次出台的阶段性政策,是对2022年社保费减免缓缴政策的衔接和完善,进一步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提振经济增长信心。

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监管

《通知》和《公积金通知》明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解读,做好政策落实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确保政策惠民利企目标切实实现。


关于人社部门如何具体组织落实,从人社部来说,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定,把政策落到实处。具体从三方面来抓:

第一,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原则审议通过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两部将于近日联合印发文件。

第二,人社部4月14日已经召开了全国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在会上对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有关工作已经进行了组织部署。

第三,指导各地制定好阶段性降低费率的具体方案,同时也要做好方案的备案工作;指导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增强基金收支平衡能力,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还要按时足额支付。同时在工作过程当中也会加强沟通,及时解决各地遇到的问题。

张义珍强调,总之,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阶段性的降低企业成本,是一件好事,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把好事办好,把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