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数额
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标准的通知》(合公积金〔2016〕8号)规定,2016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标准调整为3210元。
问:2016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是多少?
答:3210元。
问:单位和个人缴存金额比例是多少?
答:单位缴存比例为5%-12%,个人缴存比例为5%-10%。具体比例由职工与单位协商确定。
问:超过最高缴存额部分可以缴存吗?
答:不行。每月缴存额不能超过月最高缴存额标准。
问: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好处?
答: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租房、装修、偿还公积金贷款等多种福利。
问:哪些单位和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职工;以及经批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其他符合住房公积金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人员。
问: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答:可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个人缴存部分及相应利息;提取单位缴存部分及相应利息须符合一定条件。
【公积金查询】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义务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性。
2、合肥市是哪一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答:是1993年5月。
3、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答: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依据,是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并于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宗旨是什么?
答:主要是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建立和健全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5、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是合肥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本行政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6、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是什么?
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于2002年12月17日成立,是直属合肥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合肥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缴存;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以及依法履行行政处理和处罚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