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解析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涵盖120种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等,保障全面。

受益人群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适合各个年龄段的人群投保,既可保自己,也可保配偶或子女,保障家庭成员的健康。

保障额度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投保人可根据自己的保障需求和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保障额度。

保费缴纳方式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支持多种缴费方式,投保人可选择趸交、年交或月交,灵活便捷。

健康告知宽松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的健康告知较为宽松,对于一些常见既往症,只要符合一定条件,无需加费或除外责任,降低了投保门槛。

保障期限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期限分为10年、20年、30年和终身,投保人可根据自己的保障需求和资金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障期限。

免赔额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设置免赔额为0元,即投保人确诊任意重大疾病即可获得全额赔付,无需承担部分费用。


2007年8月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健康保障类新产品———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007版),这是目前市场上健康保障更多、更全面的保险,其所保重大疾病的种类前所未有地达到了29种,市民投保后将得到更全面的保障。

值得指出的是,该保险是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实施之后开办的,保险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的定义更加具体和明确,能够更好地维护参保人的权益。

国寿康恒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投保案例 张先生,30周岁,投保10万元保险额的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选择10年交费,年交保费6500元;可享有一下利益:

健康保险全面:保障范围多达29种重大疾病,科学选择疾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合同终止。

【合同效力恢复】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