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将逐步建立以按人头付费为主、按次付费为辅的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引导参保人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同时,对常见病、慢性病等可控疾病,医保将实施按病种付费,控制医疗费用,提高诊疗效率。

医保将与卫生健康部门协同,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医疗服务体系,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诊级别。对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医保将支持转诊至更高一级医疗机构,并通过支付方式保障转诊后的医疗费用。

医保将建设统一的医疗信息平台,实现医保、卫生健康等相关数据共享,为患者就医提供便捷服务。平台将提供就医指南、就诊信息查询、转诊信息反馈等功能,引导患者合理就诊,提高分级诊疗效率。

医保将加强对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督导检查,定期评估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同时,医保将开展分级诊疗专项行动,以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为突破口,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纵深发展。

医保将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分级诊疗制度的政策和措施,提高参保人的知晓率和理解度。医保还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参保人养成合理就医习惯,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深入人心。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用药,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着力在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密集出台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利好政策,明确自12月1日起,本市将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药品报销范围,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四类慢性病患者可享受2个月长处方报销政策,患者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诊转院医保报销更加便利。

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药品报销范围

目前本市医保大医院药品报销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品种为2510种,社区药品报销品种仅为1435种。12月1日起,本市将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医保患者到社区等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均可以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报销范围,实现了社区和大医院药品报销范围的统一。同时,患者就诊时,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合理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可以不受药品目录中医院级别限制,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