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2020年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条件

1. 渭南市户籍或在渭南市稳定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非渭南市户籍人员。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月收入足以偿还贷款本息。

4. 拥有所购房屋产权或有权处分抵押房屋,并同意将所购房屋或抵押房屋抵押给公积金管理中心。

5. 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已购自住住房贷款。

6. 符合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2.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材料,并对申请人的信用情况、还款能力、抵押房屋等进行调查。

3.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贷款申请,并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4. 申请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 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申请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 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的80%。

2. 不超过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的家庭年收入的10倍。

3. 不超过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额度限额。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贷款对象为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正常缴存12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并支付不低于购房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具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

(四)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债务(住房公积金贷款限贷二次);

(五)转业、退役军人自所在单位为其开户并足额正常缴存之日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期限、月还款

(一)贷款额度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核定借款人及配偶收入时,已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总额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未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总额按实际收入金额计算,但不超过当地上年度社平收入(需提供收入证明,并出具可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或完税证明)。

3、首付比例

(1)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144㎡(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款不低于30%。精装修房屋和房价明显高于本地区市场平均水平的房屋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2)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建筑面积144㎡(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建筑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款不低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