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医保账户查询方法

目前,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查询有以下几种方式:

1. 电子社保卡查询:下载电子社保卡APP,登录后即可查询个人医保账户余额。

2. 微信公众号查询:关注当地社保局微信公众号,按照提示绑定社保卡后,即可查询个人医保账户余额。

3. 支付宝查询:进入支付宝APP,点击“城市服务”→“社保”→“医保账户”,即可查询个人医保账户余额。

4. 网上查询:登录当地社保局官网,查询个人医保账户余额。

5. 柜台查询:携带社保卡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柜台,即可查询个人医保账户余额。

医保个人账户的用途

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1.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住院、购药等。

2. 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费用。

3. 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费用。

4. 跨省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医保个人账户的缴纳方式

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主要通过以下方式缴纳:

1. 单位缴纳: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2. 个人缴纳:个人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

3. 政府补贴:政府对部分人群提供医保个人账户补贴。

医保个人账户的提取

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提取:

1. 支付医疗费用。

2. 退休后一次性提取。

3. 参保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提取。


医保个人账户的建立

(一)个人账户由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如实提供与建立个人账户相关的基本信息。

(三)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当月起建立。

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管理

个人账户包括当年资金和历年资金。当年资金是指当年度内预设的个人账户资金,历年资金是指历年累计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

个人账户当年资金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含急诊,下同)医疗费及在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药的费用。

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内,按规定应由个人自负或自理的普通门诊、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药的费用。

自负是指门诊、住院起付标准和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按比例承担的费用;自理是指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和乙类医疗服务项目,以及其他需先由个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参保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可按规定使用其个人账户。在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暂停使用。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转为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实际结余资金可按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继续使用。

在外地工作或居住1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以下简称驻外人员)较多的参保单位,其驻外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委托参保单位管理。参保单位在每年的12月份到市医保经办机构为其驻外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后,其相关人员次年的个人账户资金由市医保经办机构按月拨给参保单位。上述人员在办理驻外终止手续后,其个人账户停止拨付参保单位。

如果您想查询个人医保账户信息,那么可以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个人社保查询”、“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另外,还可以拨打社保电话12333,向人工客服寻求帮助!或者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各社会保险服务网点,在窗口办理个人医保账户查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