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如何填报?

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需要根据企业实际缴费情况进行填写,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项目,具体填写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注册号、参保人员信息、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等。

申报表中涉及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缴费基数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企业实际缴费基数确定。其中,月平均工资是指全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除以全年应出勤月数得到的平均值,企业实际缴费基数则是指企业实际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

申报时间有哪些规定?

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应于每年1月至4月内进行申报,具体时间由各地社保经办机构确定。企业应及时关注当地社保部门公告,按时申报。

申报资料包括哪些?

申报资料一般包括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参保缴费人员信息清单、缴费凭证等。企业应根据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确保申报的准确性。

申报方式有哪些?

申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电子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二是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现场申报。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

申报错误如何更正?

如果申报过程中出现错误,企业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更正申请。一般情况下,更正申请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对申报表进行更正。

申报后需要保留资料吗?

申报后,企业应保留申报资料和相关凭证一定期限,一般为5年。若遇到社保部门稽查或其他需要提供证明时,企业可以及时提交相关资料配合检查。


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怎么填?

具体的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填写说明如下:

本表为年度清算专用,所属期12月的月度申报不再申报。缴费人结算时请先填写《社会保险费工资超上限调整计算明细表》。

(1)、《社会保险费工资低于下限调整计算明细表》

(2)(上述两表无电子申报,应与其他纸质申报表一同报主管地税分局),再填附表《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附表申报成功后再填主表《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请各企业缴费单位完整准确地填报各项数据。当月社保部门传输的个人数据由系统自动转申报,不再显示和要求缴费单位确认。

附表《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

1.调增项目

调增项目1“低于下限”: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工资低于下限调整计算明细表》(2)的计算结果填不到下限的调增金额;

调增项目2 “其他”:指按政策规定应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而没计入的调增金额。

2.调减项目

调减项目1 “超上限”: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工资超上限调整计算明细表》(1)的计算结果填超过上限调减金额;

调减项目2 “外籍人员”:指符合政策规定的尚未在本市参保外籍人员工资扣减额;

调减项目3 “外地参保”:指符合政策规定进杭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已在外地总机构参保缴费人员的工资扣减额(独立法人之间的工资不能扣减),以及指符合政策规定已在本地总机构列支工资,在外地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已参保缴费人员的工资扣减额(独立法人之间的工资不能扣减);

调减项目4“法定不参保”: 指已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支付给聘用离退休人员的报酬,以及指已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支付给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报酬;

调减项目5“其他”:指按政策规定不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而在财务处理时计入的金额(如支付给学生勤工俭学的费用);

5.填列后 “可扣减项目金额”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并转到主表,调整项目计算结果是增加缴费基数的,“可扣减项目金额”为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