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业务认定工作流程

常州市关于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业务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业务认定工作流程为:企业申报→材料审核→认定结果公示→发放补贴。

高校毕业生认定范围

高校毕业生认定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2023年应聘并录用到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与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一年后才能申请社保补贴。

小微企业认定范围

小微企业认定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小型微型企业促进法》中小型微型企业定义,且注册登记日在2023年1月1日(含)以后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社保补贴标准:每人每个月补贴500元,补贴期限为12个月。

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企业需在高校毕业生入职并缴纳社保满3个月后,且符合认定条件后申请。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入职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表、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

审核流程

审核流程:人社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认定。认定结果将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发放补贴。


常人社发(2019)71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常人社发〔2017〕222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好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现就做好小微企业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划型标准,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小微企业认定条件,以企业上年末实际参保人数作为小微企业认定划型标准。

二、资格有效期限

认定后的资格当年有效,每年审验一次。

三、申报流程

(一)首次认定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常州人社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请并上传营业执照电子图片。

2.审核认定。市、辖市(区)就业经办管理机构根据管理权限进行审核认定。

(二)年度审验

首次认定后,每年3月底前,由市、辖市(区)就业经办管理机构根据管理权限通过市“金保工程”信息系统进行年度审核认定。

四、其他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指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当年市人社局公布的月最低缴费基数执行,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合计单位缴费比例计算。

2.小微企业年度审验不通过的,对其上年招用的符合条件正在享受的人员继续给予社保补贴,直至1年期满;对其当年新招用的符合条件人员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再给予社保补贴。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