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大病保险合规自费药品目录调整特殊谈判药品通知
苏州市立医院关于调整苏州市大病保险合规自费药品目录中特殊谈判药品的通知,并附上相关问答。
问答1
此次调整涉及哪些特殊谈判药品?
此次调整涉及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商品名:达必妥)、利妥昔单抗注射液(商品名:美罗华)、来那度胺胶囊(商品名:来那度胺)。
问答2
调整后,这些药品的报销比例如何变化?
调整后,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利妥昔单抗注射液的报销比例提高至60%,来那度胺胶囊的报销比例提高至70%。
问答3
调整后的目录从何时开始实施?
调整后的目录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问答4
调整对已经使用该药品的患者有何影响?
对于在调整前已使用该药品的患者,继续使用该药品部分的报销比例按照调整前规定执行。
问答5
如何查询调整后的目录?
可通过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苏州医保公众号查询调整后的目录。
问答6
特殊谈判药品是指什么?
特殊谈判药品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且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的药品,但因专利或独占等因素导致价格较高,需要通过特殊谈判机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药品。
苏人保医〔2018〕46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食药监局,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单位:
因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及部分产品规格更改,我们对《第一批大病保险合规自费药品目录》中的特殊谈判药品目录进行相应调整,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优化药品采购目录,按需采购大病保险目录内药品,保障患者安全用药和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的权利。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特殊谈判药品目录(修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