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途径

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取:

  • 账户归集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 异地提取,须在提取地柜面办理
  • 网上办理
  • 柜面提取,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点办理
  • 异地委托提取,需在委托提取地柜面办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购房
  • 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 支付房租
  • 生活困难
  • 其他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情形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主要包括:

  • 购买新建住房,可提取全部账户余额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可按月提取还款额
  • 提取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房租
  • 其他情况,提取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准备以下材料:

  • 身份证
  • 住房公积金账号
  • 提取用途证明材料
  • 其他相关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因提取方式而异:

  • 柜面提取,即时到账
  • 网上提取,一般1-3个工作日到账
  • 异地提取,时间略长,一般5-10个工作日到账

住房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案例:提前还贷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办理地点: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方式:网上或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自助终端预约,柜台办结。

备注:

1.职工选择此提取情形的时间须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有效期内;

2.职工对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公贷部分进行提前还款的,提前还贷的金额将在次月通过还贷委托提取,不能通过此项提取情形申请提取;

3.职工须在提前还贷的当月或次月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提取,一旦本人或共同委托人发生提前还贷提取业务,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项下签订的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均自动终止。职工需重新签订协议的,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剩余商业贷款金额和剩余贷款期数的相关证明;

4.已婚职工选择此提取情形且还贷信息属于配偶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均须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5.贷款银行印章指银行业务专用章(贷款专用章、消费信贷专用章、会计业务专用章、个人业务专用章等)或银行公章;

6.职工针对提前还贷月份仅能办理一次提前还贷提取业务,若一个月发生多次提前还贷的,建议职工提供的还款明细中包括提前还贷的汇总金额;

7.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时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共计一套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实际提前还贷金额;签订协议时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得超过职工月应缴存额的60%。

8.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预约业务(支持跨行预约,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