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最低基数是什么?

为什么需要设置社保最低基数?

2015年各险种的社保最低基数分别是多少?

社保最低基数的调整依据是什么?

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最低基数怎么办?

社保最低基数和缴费上限有什么区别?


2015年社保最低基数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天津市上述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在2014年度时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530元和12780元。也就是说,天津市2015年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将要上调282元,上限则要上调1278元。

除天津外,重庆、福建、江西等地2015年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也于日前敲定。

湖南省人社厅通告称,2015年度基准值发布前,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缴人员)按高档4025元/月、低档2415元/月预缴。参保单位的职工个人以其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并按12075元/月封顶、2415元/月保底(暂定基准值为4025元/月)为基数预缴;参保单位按该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基数预缴。

上述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此前,省人社厅、省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658元。根据惯例,社保缴费暂定基数以上年度社平工资10%的增幅确定,即3658×110%=4023.8元,由此确定今年的社保缴费暂定基数为4025元。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如果他们按高档缴费,每月需缴4025元×20%即805元,全年总额为9660元,如果按低档缴费,每月缴费2415×20%即483元,全年5796元。

不过,对于预缴的个缴人员以2015年度基准值计算其缴费指数,缴费基数可不再变动。如缴费指数小于0.6或1的,本人愿意,可在2015年12月30日之前以2015年度基准值补缴调增至0.6或1(不加收利息和滞纳金),逾期不再补缴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