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

疫情期间,长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预约办理的方式,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疫情期间公积金业务办理方式

疫情期间,长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以下四种业务办理方式:一是代办员预约办理;二是异地经办机构代办;三是线上业务办理;四是邮寄办理。

疫情期间公积金业务办理所需材料

疫情期间,办理公积金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公积金卡或存折;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

疫情期间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

疫情期间,办理公积金业务流程如下:一是申请人提出申请;二是受理机构审核材料;三是经办人员办理业务;四是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

疫情期间公积金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办理公积金业务需注意以下事项:一是请申请人提前预约办理;二是办理业务时请佩戴口罩;三是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四是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由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吉林省卫健委和长春市疫情防控小组工作要求,现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倡导广大缴存单位、职工通过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长春公积金APP、支付宝APP(城市服务)等在线平台查询及办理公积金业务。目前,离退休提取、租住商品房提取和全款购房提取(购房合同)可在手机APP办理。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的提取业务,不受时间限制,可延期办理;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的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不受时间限制,可延期办理;如因单位公积金缴存延迟,形成的逾期罚息和不良征信记录,中心予以免除。暂时取消午休期间业务办理。疫情期间,职工尽量缓办业务,疫情过后正常办理不受影响。

三、暂停办理来自中高风险区人员的各项业务。低风险职工确急需到各业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必须提前通过网厅、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预约。现场办理时请自觉做好口罩佩戴,实名登记,做好体温检测和扫码工作等防疫措施,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速办速走,最大限度的减少办结时间。

各服务大厅预约及咨询电话号码如下:

公积金综合服务电话:0431-12329;

个人贷款经办中心:89216958;高新分中心:89216983;朝阳分中心:88929024;南关分中心:89573205;绿园分中心:85786559;

经开分中心:84619329;铁路分中心:86128197;吉林分理处:0432-66133039;通化分理处:0435-5186601;白城分理处:0436-6122725;

图们分理处:0433-6121745;四平分理处:0434-5070625;双阳分理处:84222000;九台分理处:82318288;德惠分理处:87112329;

农安分理处:83243088;榆树分理处:89929982。

特此通知。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