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用卡挂失责任保险保险责任

平安信用卡挂失责任保险为您提供便捷的保障,保障您因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导致的挂失费用及欺诈损失。

保障范围

本保险保障以下责任:1. 因信用卡遗失或被盗而产生的挂失手续费;2. 在挂失手续生效前因信用卡被盗用或冒用所导致的损失。

保障期限

本保险保障期限自信用卡生效之日起至信用卡到期或解除止。

保障额度

本保险保障额度根据您持有的信用卡等级而有所不同,具体保障额度以保险合同为准。

免赔额

本保险设有免赔额,免赔额的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理赔时限

被保险人应自发现保险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于60日内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理赔申请。

理赔所需资料

理赔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 保险单;2. 挂失证明;3. 损失清单;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持卡人持有的被保险人发行的信用卡,因丢失、被窃、被抢夺或抢劫,在挂失前72小时内被他人盗用而造成持卡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持卡人因此向公安机构报案并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公安机关在案发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未破案的,或在破案后资金无法全部或部分追回的,依照持卡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信用卡合同的约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