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暂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什么是自由职业人员?
自由职业人员是指具有专业技能和专门知识,通过提供劳务,从事非雇佣性职业活动,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个人。
哪些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缴存公积金?
在湛江市从事自由职业活动,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职业年金等情况的自由职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自由职业人员如何缴存公积金?
自由职业人员可以自行选择缴存方式,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自助终端、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等渠道缴存。
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有哪些优惠?
湛江市对自由职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计发。
自由职业人员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自由职业人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支付房租;因大病住院或失去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出境定居的。
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的额度是多少?
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的额度由本人自愿确定,最低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最高不超过本市平均工资标准的12%。
湛公积金委〔2020〕2号
各自由职业人员:
现印发《湛江市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加大对自由职业人员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自由职业人员,是指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为社会提供合法服务而获取报酬,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参照自由职业人员管理。
第三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二)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或取得本市居住证;
(三)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在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四)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第四条 自由职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由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县(市)办事处,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设立专用账户统一管理。
第五条 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由职业人员,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权利。
第二章 登记及账户设立
第六条 自由职业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由公积金中心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