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扶持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实施办法(暂行)预公开问答

1. 什么是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者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并由政府为小微企业提供一定比例担保费用的补贴和贷款利息贴息的贷款。

2. 谁能申请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注册地在柳州市的小微企业创业者,符合以下条件:创业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创业项目具有市场潜力、技术可行、经济效益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一定自有资金和还款能力。

3. 贷款额度是多少?

单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实际贷款额度根据创业者的还款能力和创业项目的实际投入需要确定。

4. 利息贴息政策如何执行?

政府将对贷款利息按一定比例给予貼息,贴息期限一般为2年。贴息比例按照政策规定执行,由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确定的贴息标准确定。

5. 政府担保如何提供?

政府将委托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为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比例不低于60%。

6. 申请流程是什么?

创业者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经金融机构审查同意后,由创业者、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共同向市财政局提出贴息申请,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拨付贴息资金。

7. 如何查询贷款信息?

创业者可通过柳州市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lzwjfw.com)查询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的额度、利率、还款情况等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鼓励和扶持小微企业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广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南宁银发〔2013〕133号)、《柳州市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促就业实施方案》(柳银发〔2015〕128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6〕181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柳政办〔2017〕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柳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扶持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简称“小微贷”,下同),是指自愿申请,社区(行政村)、工会、共青团、妇联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称“人社部门”)审查,担保资金担保,经办银行核准发放,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创办达到小微企业标准且有向小微企业发展意愿的个体经营实体、小微企业的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小微企业是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担保资金,是指由市政府批准建立,财政划拨,用于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提供担保的专项资金。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经办银行,是指由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会同市本级财政、人社部门核准承担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