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至每人每月240元,调整幅度为10%,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调整涉及所有广州市参加城乡居保的参保人员,包括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含农户就业人员。

资金主要来源于城乡居保基金和财政补贴,其中财政补贴按调整后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的50%予以补贴。

调整后我的养老金能涨多少?

具体涨幅因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的不同而异,一般可按每月24元计算。

已经领取城乡居保养老金的人员也能享受调整待遇吗?

是的,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也会按调整后的标准补发差额,补发时间为2023年2月底前。

我是灵活就业人员,需要补缴之前的欠缴吗?

本次调整不涉及补缴欠缴,建议您及时足额缴纳城乡居保费用,确保养老金足额发放。

我是一名城乡含农户就业人员,享受调整待遇需要什么条件?

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已参加城乡居保并缴满15年,且在调整前在广州市户籍地连续居住10年以上。

调整后还能领取社会养老服务补贴吗?

本次调整不影响社会养老服务补贴的发放,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仍可按规定申领补贴。


一、调整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政策依据?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4〕66号)第二十八条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商财政部门,根据食品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增长情况,测算确定基础养老金的具体调整额,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据此,2018年,我市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

二、调整后,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是多少?人均养老金是多少?

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2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11元,月人均增加9元;对于继续按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在其原来养老金基础上每月加发9元。

调整后,我市城乡居保人均养老金为639元/月。

三、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什么时候按新标准发放?

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将于2018年12月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2018年1月至11月提高基础养老金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