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深圳市户籍或已连续缴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24个月以上;2. 具有稳定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3. 申请贷款用途符合规定;4.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住房证明;5. 符合贷款人的其他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用于哪些用途?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用于:1. 购买自住住房;2.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3.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4. 支付已购自住住房的契税、印花税、产权登记费、维修基金等费用;5. 购买自住商品房,且该商品房已交付使用满一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且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0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确定,目前执行的利率为:1. 首套房贷款利率为3.25%;2. 二套房贷款利率为3.75%。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贷款期限的选择应结合借款人的年龄、收入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管理,规范公积金贷款行为,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积金贷款管理。公积金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以及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是指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后,尚未还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以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部分或者全部偿还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