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结转及数据整合停机公告

为确保医疗保障业务的顺利进行,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定于2019年1月1日至1月3日停机进行2018年度医保系统年终结转并数据整合。

停机期间业务办理

停机期间,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经办机构暂停医保业务办理,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停机期间待遇享受

参保人员在停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需患者自付,待系统恢复后,患者持相关票据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结算。

患者就医须知

停机期间,参保患者就医时,请提前准备好充足的现金或其他支付方式,并保留好相关票据,以便系统恢复后办理医保结算。

医疗机构注意事项

医疗机构应提前做好停机期间患者就医安排,并做好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自付的解释工作。停机期间,医疗机构不得拒收、拒诊参保患者。

经办机构注意事项

各经办机构应及时将停机公告通知到相关单位和个人,并做好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咨询和解释工作。


各县(市、区)管理部、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2018年度医保系统年终结转并数据整合需要,我市将于2018年12月31日00:00-2019年1月6日23:59期间对医保系统进行停机,停机期间将暂停我市各项医保业务办理及医保待遇结算。现将有关事项正式公告如下:

一、对能出院的参保住院患者,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于12月30日18:00前进行刷卡结算并办理出院,如果确实还在住院的,医疗机构应冲销其入院登记和已传送的费用,并于系统恢复后重新刷卡办理入院登记。通过联网系统(包括省内联网、跨省联网)结算的就医患者、异地安置患者参照执行。门诊特殊病种患者请于12月30日18:00前开足停机期间所需药品,避免事后手工结报。

二、在系统停机期间,参保患者发生的门(急)诊、危重病抢救等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系统恢复之后到参保地医管中心管理部办理结算。

三、请各县(市、区)管理部、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切实做好停机前及停机期间的告知及解释工作。

特此公告。

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