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淮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国办函〔2022〕1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淮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职工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贷款期限在10年(含)以内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期限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变,仍为30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高于3.25%;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不超过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并加点50个基点。
其他相关政策
我市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缴纳房租的政策不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取当年应缴住房公积金额的25%,且最高提取额度为1500元/月。
相关问答
问: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调整后,职工家庭申请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0年(含)以内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期限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最高额度为7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为30万元。
问: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调整后,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高于3.25%;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不超过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并加点50个基点。
问:职工使用公积金缴纳房租的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缴纳房租的政策不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取当年应缴住房公积金额的25%,且最高提取额度为1500元/月。
问:调整后的政策何时开始实施?
调整后的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淮住金〔2019〕11号
矿业集团分中心、凤台分中心、毛集管理部、寿县管理部、中心各科室:
经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通过,从2019年5月1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现通知如下:
1、降低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条件。由原来的“多层、高层主体结构均封顶”改为“多层楼盘主体结构封顶、高层楼盘主体结构达到2/3”,即可申请办理楼盘的公积金贷款准入。
2、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借款人+配偶+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5倍”计算。最低可贷15万元,最高不超过公积金贷款额上限,即“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贷款额50万元;单方缴存,最高贷款额40万元;低门槛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30万元”。
3、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原则上先贷款后提取。若贷款前已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如与贷款房屋属同一套住房的,一年内提取的金额可以计入缴存余额计算贷款额度。
鉴于市中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连续一年超过95%的警戒线,为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拟暂停“商转公”业务,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