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和《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7号)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年限养老保险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日。

受疫情影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0〕11号)精神,“疫情防控期间延办,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为充分维护劳动者参保权益,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年限养老保险费业务办理时间延长至2020年9月30日。

补缴整段欠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市区建设银行各网点直接缴费,或通过建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缴纳,不需要到社保大厅打印核定单。

十堰市社会保险局综合业务咨询电话:8485175

十堰市社会保险局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业务电话:8465553

十堰市社会保险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