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大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持范围

此次调整扩大了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涵盖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租赁住房、翻建扩建自有住房、支付房租、偿还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多个方面,有效满足了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

降低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门槛

调整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更加宽松。缴存人支付房租、偿还住房商业贷款、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且不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手续更加简便快捷。

提高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

此次调整提高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缴存人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由原来的按缴存账户余额的70%提高到80%,进一步缓解缴存人的住房消费压力。

优化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

调整后,优化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缴存人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手机APP、办事大厅等多种渠道办理提取业务,提升了办事效率和便捷性。

强化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监管

为防止住房公积金被挪作他用,调整后加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监管,明确了提取用途和使用范围,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住房公积金真正用于支持合理住房消费。


各分中心、各科室: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互助性、保障性作用,有效支持合理住房消费,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根据宁夏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效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的通知》(宁建规[2018]14号),现就进一步规范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贷款额度和首付款比例。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应付房款的80%,且不得超过首付款后剩余房款。

二、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无停缴、欠缴现象发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调整购房提取合同使用期限和提取范围。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合同使用期限从10年内(含10年)调整至3年内(含3年),提取范围从本人及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调整为本人及其配偶。即,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含3年),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额度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

四、调整租房提取。租房每年提取一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提取额度按每月不超过9元/平米、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米核定,按实际租房面积计算。

五、优化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柜面服务,切实深化住房公积金行业信息化建设应用,积极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联网核查、优化简化业务办理流程,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咨询、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业务办理周期,不断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

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17日